危险陌生人
丹尼斯·尼尔森(Dennis Nilsen),33岁,他于1978年底在酒吧遇到了一个年轻的男子,然后邀请那位男子到他家——伦敦梅尔罗斯林荫道195号。他们继续喝酒,后来,两人爬着上床睡觉。尼尔森在黄昏时分起来,意识到他的新朋友正准备离开,他用手拍了拍男子的身子,想唤醒他。他的心跳得很厉害,他浑身都是汗。尼尔森看了看那年轻人,又看到他们俩的那堆衣服,他发现了他的领带,于是他起身去将领带拾了起来。“我爬在他身上,然后把领带从他脖子底下塞了过去,”尼尔森在4年后这样写到
[#丹斯#] [#Des#] 【9/10】20.09.18
(emmm端着一碗排骨汤点开这剧大概不是个好主意……
(后劲很大,我看完之后满脑子都是那张脸,纪录片和原著可以安排起来了!
首先必须要夸我提演技太强了,他没有改变外貌但完完全全变成了那个人,表情空洞空白但眼睛却化作凝望着你的深渊,看的时候会沉浸在这个角色之中忘记演员,看完之后也好久没能缓过来,导致我现在看到tt的照片潜意识里都会害怕地抖一下。(tt对不起我可能要暂时不爱你一段时间了)
另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
在短评里看到了很多我赞同并觉得很不错的话,想总结在这里,留在以后回顾。
“社会只关注死人”
“我杀的是冷漠的阶级与程序”
“他是怎么样的人?”“普通人。”
这才是最让人恐惧的啊
最刺痛我的是那个被杀未遂的男孩在法庭上说,“我真的很困惑,他到底是要杀了我,还是要给我温暖。”以及他走出法庭,人群中传出的那句“他就该把你杀死,你这个同性恋”。
丹斯
好的刑侦剧,对于我是最为下饭的,尤其讲述方式克制而严肃,并不为营造恐怖效果而故弄玄虚。
《丹斯》就是这么一部剧
剧情一开始就非常单刀直入,直接就讲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
公寓的下水管道被堵住,工作人员在管道中发现疑似人骨的残骸
警方很快的锁定嫌疑人:一个名叫丹尼斯尼尔森的租户,搜查他的公寓果然发现衣柜里藏匿了一些尸体。
他就是一个长相普通的不能更普通的男人。戴着眼镜穿着西装,独居,养了一条狗。
五年间,他杀了15个流浪汉,瘾君子,从社会中消失的人。设法处理了他们的尸体
非影评。只是再次想到纪伯伦这篇,纯分享,诸位自行感受。
卡里·纪伯伦著,林志豪译
选自《先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7年。
城里的一位法官站上前说:请给我们讲讲罪与罚。
他回答说:
当你们的灵魂随风飘摇时,独行而大意的你极易对人对己犯错。
由于所犯过错,你们必须去敲扇承受福运之门,饱受冷落地稍等片刻。
你们的神性仿佛大海,
永远不会被亵渎。
又如天空,它仅仅容纳伸展双翼者高飞。
你们的神性甚至如同太阳,
不了解鼹鼠的来往途径,也不搜寻蛇的洞穴。
《丹斯》unremarkable but distinguis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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