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这么有传统风格的TVB剧集,真是要掬一把感动的泪。
一个一心追求名利并且已势成神话的精英大状因为一单CASE而开始自我怀疑,甚至自我放逐,最后在市井小民的喧嚣中找到了自身真正的价值,找到了法律真正的意义。。。一个出身草根,誓以上流社会为归宿的美女大律师,公义和利益的挣扎将是她漫漫前途上不可绕过的障碍。。。一个是七年以后重出江湖的传说,一个是职场沉浮踌躇满志的新丁。。。没有新意不见特别,但是欢喜冤家神马的一惯是TVB所擅长的料理,一勺入口满嘴香,终于品到了想念已久的味道。。。
如果没有记错应该是从《通天干探》开始,看郑嘉颖一日帅过一日,尤记得得奖那年直接用口水喷了他,汗。。。狡辩一句,这真的不是我的错,错就错在他得奖太早,帅得太晚。。。当年就说过,当他放弃自以为帅的笑容以后真的是有一点帅的,现在要说的是,他还可以有很多点帅,L.A.就是一个IQ和EQ并重的帅哥典范:不够斯文,足够邋遢;不够有礼,足够有型;不够绅士,足够贱精;不够精品,足够聪明;不够老实,足够有心;不够上流,足够一流。
真的不太明白香港的实情是不是真如作品中描述的那样,总之义工和基层法律中心在大陆也存在,不过恐怕是否真正能做到公正无私和不畏权贵坚守正义我还是存在很大怀疑的,作品宣扬的是真善美、抨击的是假恶丑,剧中案情的设计略显简单但作为辅助手段尚可如此,重点凸显的应该还是当代主流话题“和谐”,正因为多了许多LAW霸那样的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律师才能让老百姓不会因自己的法盲而卷入无谓的漩涡,强烈希望各级政府可以给大陆这样的基层法律中心以政策倾斜,公民的素质也可以尽快提高到香港同胞的水平,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本来是很严肃的题材可还是可以被TVB的编剧和导演做出如此精彩的作品和诸多人物谱的连接,很赞!
当然不知道香港方面的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但是在对方开始说一些可能会对判决有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不objection,真是很奇怪。
更奇怪的是,律师同委托人之前不是有保密协议的吗?一切内容不能泄露第三方,同时也不会作为证据。委托人欺骗律师,其实对整个案件辩护不利的。而且即使委托人告知律师他杀人,照样也可以做成功的无罪辩护。
而且对于律师而言,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凡是以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为首要地位。而不是受所谓道德或者主观判断的影响。律师的职责不是惩善除恶或者寻求真相。
而这部片子里面的王思苦貌似也有了不少经验,入行也不短。但是在戏里面感觉,非常不专业,特别是在法庭以外同案件有关的地方。
像是在第四集,王思苦隐隐感觉马太太可能是幕后主事,但是她在案件之前见证人,就有影响证人证词。而且在庭上对方(羅力亞)给证人有压力的时候。她只说这个是对方个人猜测。貌似没有objection,更奇怪的是,法官没有给出回应。这个~~~
觉得还是例如Good Wife 里面更真实一些。
其实要是想要惩善除恶或者寻求真相
留下印象深刻的一句话加自己的体验:
喜欢爬山的人,都是喜欢或者体验征服的人;抬头两眼望着山顶,历经轻松愉悦、优美的风景、渐渐的累了、呼吸急促、腰酸腿疼、期间再走走歇歇,最后,在意志力的支撑下,爬到了山峰的顶点,发出了一览众山小的感慨。也只有在最后,才体悟到了登山的乐趣,就是没有前期的付出,与完整的经历,很难有最终这样的深刻体会。
《怒火街头》口碑经典!公道自在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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