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好片子。
从叶倩文开始在酒吧唱歌的旋律响起开始,我就知道它不会让我失望。
从周润发的标准式微笑一出现,我就知道它一定精彩。
看的过程中,我落泪了好几次。又笑了很多次。(欣慰地笑)
阿庄这个杀手有同情心,不会乱杀人。小弟那个警察身处警局的低职位,被上司所指挥。
小弟第一次看到阿庄就知道他一定会在附近的医院出现,因为他要救小女孩。两个人就这样相识了。在女主的家中,原本是枪支相对的二人,却不忍心让无辜的女人受到惊吓和伤害,都谎编故事,十分默契,这样的搭档何处找!只是一白一黑。这让我想起暗战里面的刘德华和刘青云。同样的相见恨晚,如此默契!他们编的故事使枪支场面变得柔美而极具港式幽默。我笑了,要是腐女看见这一幕,定觉得是基友。哈哈!
在一起逃亡到湖边,小弟给鸡头洒上火药,用烟头点燃,包扎伤口之后,两人进行了颇有意味的对话,这也正式从之前的眼神交流进步到精神交流层面了。他们发现互相很像:你是警察,但是···你是杀手,但是···。两个人惺惺相惜。相视一笑,这就是天涯难逢的知己呵!我感动了,欣慰!
这是一部警察和杀手惺惺相惜的电影,李修贤当年那个气质真的就是很正气的感觉,他也演了很多警察的角色。周润发就不用说了,我男神啊!电影真的很好看,一个杀手居然会因为误伤一个女人而内疚,还想着为她治眼睛而以身犯险,果然男主角都是好人,这一点现在的电影就不行,男主角必须是好人。还不能犯错。其实浪子回头金不换这个主题不是更好吗。结局时小庄和女主角因为眼睛看不见错过了对方,看得我心里很难过。
过了二十几年,又看了这部电影。
当白鸽,教堂,不是那么张扬的发哥,甚至配乐,香港,都让人感觉到浪漫。
真想抽上香烟,配上啤酒。怀念香港80,90年代,那时候明星,都在拼了命的拍戏,从没拿自己当明星。那是个创造力,激情四射的年代。
警察,杀手惺惺相惜。
周润发,吴宇森是香港影坛的绝配。
可以看出吴宇森,发哥都是浪费有爱,且有原则的人。
经典就是经典,即使快30多年了,一点也不过时。吴宇森应该收个徒弟,学习他的拍摄手法。发哥应该当TVB演艺培训班的老师,他很喜欢帮助他人的。
原来我没看过这部电影,总是在电视台播出的时候看点一鳞半爪,有了看过的错觉。
吐槽点若干,比如用“脉搏微弱,血压偏低”来描述生命体征的急救室。李sir给素描师描述发哥体貌特征时候完全进入YY世界:“三十多岁,眼角有皱纹,很有男子气概,眼睛很有神……”——我要是速写师就拿铅笔扎死你了。但是只要有发哥和john那急急徐的枪战镜头,女主角我们都可以无视,更何况这点槽点?
冠廷的配乐很妙,嘟嘟嘟的洞箫声,神似《美国往事》。
可惜女主角太不可爱,最后小庄和珍妮在地上爬着摸索彼此就没有那么强烈的感动,更多是为男主角不值。
感叹....这部片子我晚看了十几年
如果我早点看到这部片子的话,说不定我的影迷生涯会来得更早
吴宇森镜头里的英雄,其实就是古代侠客的的现代版,在我看来,这并不是一部现代警匪片,而是一部现代武侠片
黑风衣,白围巾,大墨镜...这些其实就是白衣飘飘的侠客的装扮,只不过手上的武器从剑换成了枪
江湖还是那个江湖,只不过这个江湖,再没有了古典式英雄的容身之处.
纵然吴宇森还是在不断地拍片,但是我觉得他的巅峰之作,已经化入了最后一幕中,发哥吹着口琴的那个场景,一去不复返了
喋血双雄:不宜怀旧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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