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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就看过《我不是潘金莲》这本书,当时只是觉得书名有意思,就在书店买来看。看完觉得情节很像《秋菊打官司》。如今回想起来,很奇怪的是很清晰的记得有段话说:“李雪莲头一回见王公道,脸白,身上的肉也白,是个小白孩。二十年后,王厅长提着猪腿拍李雪莲家的院门。二十年,一个青春!”结果电影里大鹏一出场,嘿,您还别说,还真白!
后来就听说,冯小刚要拍这部电影,也不惊讶,觉得这故事就得冯导来拍。原本刘震云与冯小刚合作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冯小刚、刘震云、王朔,仨人儿,按北京话儿讲,那应该能算是老炮儿了,身上都有股子老炮儿的劲儿,有情有义有血性,有自己的道德和底线。拍《1942》那会儿,广电审查更严格,冯小刚说,《1942》像是个难产的孩子,憋出了内伤,才硬生生的扯出来。电影局批准时,光是要求就有五点:一是拍摄时要把握住1942年摆在我们国家首位应该是民族矛盾,而不是阶级矛盾;第二,表现民族灾难,也要刻画人性的温暖,释放出善意;第三,影片解决应该给人以希望;第四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改档前到传媒大学试映,据说反响热烈,一片盛赞,可惜当时我没赶上,遗憾了好一阵儿,于是上映第一天就跑去看了。我感觉这部片子的反响和《老炮儿》一样,可能是毁誉参半、两极分化,正在坐等评论者们互掐(他们互掐其实挺和谐的,预计会一致肯定这部电影的重要性),没想到冯导自己跑出来掐了,为了排片写了一篇酸溜溜的长文,太不像之前撕影评人时的“小钢炮儿”了。冯导及华谊可能认为自己是李雪莲,很委屈,要告状,要拉着广大观众认清万达的嘴脸。但可惜的是,影院很多,观众到哪儿不是一张票钱,电影票房高低、华谊万达各自的利益关吃瓜群众什么事儿呢,就好像李雪莲和秦玉河离婚是真是假,几个官员能怎么着呢?大家都是各扫门前雪的啊,这不是电影里讽刺的吗?私以为,华谊此举就像范伟演的果农,推荐李雪莲去竞争对头的地盘上去死。从潘金莲、李雪莲到华谊和万达,又来了一次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我为什么要说“又”),究竟是谁导演这场戏(一起唱)。
说到底,谁不是为了自己那点儿私欲。秦玉河想换个房子、换个妻子
这些给奇异博士四星,五星的人,然而给我不是潘金莲三星的人。你们都可以滚蛋了,他妈的,电影院不是吃爆米花,和婊子约炮的地方。社会主义干了几年,就这么得意忘形。你妈的好好讲故事的就这评价,使劲飙特技的就捧上天,电影明明在谈问题,你他妈一口一个刁民。看来你们都是当家做主的世界公民。高高在上久了,说一些何不食肉糜的话。
我不是潘金莲:优秀的喜剧片 人情社会和法治社会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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